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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高 |
土球直徑 |
種植穴深度 |
種植穴直徑 |
150 |
40~50 |
50~60 |
80~90 |
150~250 |
70~80 |
80~90 |
100~110 |
250~400 |
80~100 |
90~110 |
120~130 |
400以上 |
140以上 |
120以上 |
180以上 |
表3 落葉喬木類種植穴規(guī)格 單位:cm
胸徑 | 種植穴深度 | 種植穴直徑 | 胸徑 | 種植穴深度 | 種植穴直徑 |
2~3 | 30~40 | 40~60 | 5~6 | 60~70 | 80~90 |
3~4 | 40~50 | 60~70 | 6~8 | 70~80 | 90~100 |
4~5 | 50~60 | 70~80 | 8~10 | 80~90 | 100~110 |
表4 花灌木類種植穴規(guī)格 單位:cm
冠徑 | 種植穴深度 | 種植穴直徑 |
200 | 70~90 | 90~110 |
100 | 60~70 | 70~90 |
表5 竹類種植穴規(guī)格 單位:cm
種植穴深度 | 種植穴直徑 |
大于盤根或土球厚度20~40 | 大于盤根或土球直徑40~60 |
表6 籬類種植槽規(guī)格 單位:cm
種植高度 | 單行 | 雙行 |
30~50 | 30×40 | 40×60 |
50~80 | 40×40 | 40×60 |
100~120 | 50×50 | 50×70 |
120~150 | 60×60 | 60×80 |
7.4 種植穴、種植槽挖出的好土和棄土分別置放處理,底部應回填適量好土。
7.5 土壤干燥時應于種植前浸穴。
8 苗木運輸和假植
8.1 苗木運輸量應根據(jù)現(xiàn)場種植量確定。
8.2 苗木在裝卸車時應輕提輕放,不得損傷苗木和造成散球。
8.3 起吊小型帶土球苗木時應用繩網(wǎng)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繩索綁縛根頸起吊;起吊重量超過1t的大型土球(土臺),應在其外部套大繩吊起。
8.4 土球苗木裝車時,將土球朝向車頭方向,樹冠朝向車尾方向碼放整齊。
8.5 裸根喬木長途運輸時,應保持根系濕潤,裝車時應順序碼放整齊,裝車后應將樹干捆牢,并應加墊層防止磨損樹干及進行根系保護。
8.6 裝運竹類時,不得損傷竹竿與竹鞭之間的著生點和鞭芽。
8.7 苗木運到現(xiàn)場后,裸根苗木應當天種植,不能種植的苗木應及時進行假植。
8.8 帶土球苗木運至施工現(xiàn)場后,當日不能種植時,應適當噴水保持土球濕潤。
8.9 珍貴樹種和非植樹季節(jié)所需苗木,應提前備苗,帶容器假植。
8.10 運輸過程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guī),辦理相關手續(xù)(如檢疫證),確保安全。
9 苗木種植前的修剪
9.1 種植前應進行苗木根系修剪,將劈裂根、病蟲根、過長根剪除,并根據(jù)根系大小、好壞對樹冠。進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長平衡。
9.2 喬木類修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9.2.1 落葉喬木應保持原有樹形,適當疏枝,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保留的主側枝應在健壯葉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條1/5~2/3,有主尖的喬木應保留主尖,如銀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國槐、欒樹等耐修剪樹種不得抹頭修剪。
9.2.2 常綠針葉樹,只剪除病蟲技、枯死枝、生長衰弱枝、過密的輪生枝和下垂技。
9.2.3 用作行道樹的喬木,分枝點高應大于2.8 m,分枝點以上枝條酌情疏剪或短截。
9.3 灌木及藤木修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9.3.1 有明顯主干型灌木,修剪時應保持原有樹型,主枝分布均勻,主枝短截長度應不超過1/2。
9.3.2 叢枝型灌木預留枝條大于30 cm,多干型灌木適當疏枝。
9.3.3 用作綠籬、色塊、造型的苗木,在種植后按設計要求整形修剪。
9.3.4 藤木類苗木應剪除枯死枝、病蟲枝以及影響觀瞻部分,上架藤木可剪除交錯枝、橫向生長枝。
9.4 苗木修剪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9.4.1 剪口應平滑,不得劈裂。
9.4.2 枝條短截時應留外芽,剪口應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5 cm。
9.4.3 修剪直徑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時,截口必須削平并涂防腐劑。
9.5 對于生長季移植的落葉樹, 根據(jù)不同樹種在保持樹形的前提下應重剪,保證成活。
10 樹木種植
10.1 在北京地區(qū)樹木種植應以春季為主,雨季可種植常綠樹,耐寒的落葉喬木可于秋季落葉后種植。
10.2 種植施工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0.2.1 種植應按設計圖紙要求核對苗木品種、規(guī)格及種植位置。
10.2.2 樹木植入種植穴前,應先檢查種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時,應修整種植穴。
10.2.3 行道樹或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線上,相鄰植株規(guī)格應合理搭配,高度、干徑、樹形近似,種植的樹木應保持直立,不得傾斜,加支撐立柱,同時應注意觀賞面的合理朝向。
10.2.4 種植深度一般喬灌木應與原種植線持平,個別快長、易生不定根的樹種可較原土痕栽深5 cm ~10cm,常綠樹栽植時土球應略高于地面5cm;竹類可比原種植線深5 cm;樹木種植根系必須舒展,填土應分層踏實。
10.2.5 種植裸根樹木時,應將種植穴底填土呈半圓土堆,置入樹木填土至l/2時,應輕提樹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觸土壤。
10.2.6 帶土球樹木入穴前必須踏實穴底松土,土球放穩(wěn),樹干直立,隨后拆除并取出不易腐爛包裝物。
10.2.7 種植植籬應由中心向外順序退植;坡式種植時應由上向下種植;大型塊植或不同彩色叢植時,宜分區(qū)分塊種植。
10.2.8 綠籬、植籬的株行距應均勻。樹形豐滿的一面應向外,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勻搭配。
10.2.9 假山或巖縫間種植,應在種植土中摻入苔蘚、泥炭等保濕透氣材料。
10.3 對排水不良的種植穴,可在穴底鋪10 cm~15 cm砂礫或鋪設滲水管,加設盲溝,以利排水。
10.4 樹木支撐、固定、澆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0.4.1 種植后應在略大于種植穴直徑的周圍,筑成高 15 cm~20 cm的灌水圍堰,堰應筑實不得漏水。
10.4.2 種植喬木應設支撐物固定。支撐物應牢固,基部應埋入地下30 cm以下,綁扎樹木處應加墊物,不得磨損樹干。
10.4.3 新植樹木應在當日澆透第一遍水,三日內澆透第二遍水,十日內澆透第三遍水。澆水滲下后,應及時用圍堰土封樹穴。再筑堰時,不得損傷根系。
10.4.4 澆水時應防止因水流過急沖刷裸露根系或沖毀圍堰,造成跑漏水。澆水后出現(xiàn)土壤沉陷,致使樹木傾斜時,應及時扶正、培土。
10.5 對人員集散較多的廣場、人行道,樹木種植后,種植池應鋪設透氣鋪裝,加設護柵。
10.6 攀緣植物種植后,應進行綁扎或牽引。
10.7 生長季節(jié)種植時,應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采取以下技術措施:
10.7.1 苗木必須提前環(huán)狀斷根或在適宜季節(jié)起苗用容器假植等處理。
10.7.2 落葉喬木、灌木類應進行強修剪,剪除部分側枝,保留的側枝也應疏剪或短截,并應保持原樹冠形態(tài),適當加大土球體積。
10.7.3 可摘葉的應摘去部分葉片,但不得傷害幼腋芽。
10.7.4 夏季可采取遮蔭、樹冠噴霧或噴施抗蒸騰劑等措施,減少水分蒸發(fā);冬季可采取樹干纏草繩等保溫、保濕措施,防風防寒。
10.7.5 掘苗時根部可噴布促進生根類激素,栽植時可加施保水劑。
10.7.6 以陰雨天或傍晚時栽植為宜。
11 大樹移植(不包含古樹)
11.1 移植干徑在20 cm以上的喬木,應屬大樹移植。
11.2 大樹移植前的準備工作:
11.2.1 移植大樹上崗人員必須是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或經(jīng)園林部門培訓合格的高級工。
11.2.2 大樹移植前應對移植的大樹生長情況、立地條件、周圍環(huán)境等進行調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
11.2.3 對需要移植的樹木,應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辦好所有權的轉移及必要的手續(xù),并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機械設備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要與交通、市政、公用、電訊等有關部門配合排除施工障礙,并辦理必要手續(xù)。
11.2.4 選定移植樹木后,應在樹干南側做出明顯標記,標明樹木的朝陽面,同時建立樹木卡片,內容包括:樹木編號、樹木品種、規(guī)格(高度、分枝點、干徑、冠幅)、樹齡、生長狀況、樹木所在地、擬移植的地點。如需要還可保留照片或錄像。
11.2.5 當需移植大樹時,宜在移植前1年~2年分期斷根、修剪,做好移植準備。
11.2.6 移植的大樹應是無病蟲害、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具有較好的觀賞性、植株健壯、生長正常的樹木,并具有起重及運輸機械能達移植樹木的現(xiàn)場條件。
11.3 大樹移植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11.3.1 常綠樹、珍貴樹種、生長季移植的落葉喬木必須帶土球(土臺)移植。干徑為20 cm ~25cm,采用土球移植,土球直徑1.5 m ~1.8 m;干徑為26 cm ~40 cm應采用土臺移植,土臺邊長1.8 m ~3 m。一般土球、大木箱規(guī)格為干徑的8倍~10倍,土球高度一般為土球直徑的4/5左右。
11.3.2 休眠期移植落葉樹,裸根移植應帶護心土。根系直徑為干徑的8倍~10倍。
11.3.3 帶土球(土臺)移植的大樹,定植后可剪去移植過程中的折斷枝;裸根移植應采取重修剪,剪去枝條的1/2~2/3。
11.3.4 常綠樹修剪時應留1cm~2 cm木橛,不得貼根剪去。修剪時剪口必須平滑,截面盡量縮小,修剪2cm以上的枝條,剪后及時涂防腐劑。
11.3.5 珍貴樹種和生長季移植大樹,樹干應采取包裹措施。并符合10.1條的規(guī)定
11.3.6 挖掘過程根系應全部切斷,切口要平滑不得劈裂。帶土球移植,必須保證土球完好,并且封底。裸根移植根系掘出后應噴保濕劑或蘸泥漿,用濕草包裹等,應保持根部濕潤。
11.3.7 挖掘、吊裝、運輸中應對樹干、枝條、根系采取保護措施,避免劈裂。
11.3.8 大樹的裝卸和運輸必須使用大型機械車輛,嚴格按安全規(guī)定作業(yè)。
11.3.9 種植時應注意選好主要觀賞面的方向。
11.3.10 種植穴大小應較根系或土球的直徑加大60 cm~80 cm,深度增加20 cm~30 cm。挖出的棄土要運走,將種植土和腐植土置于坑的附近待用。
11.3.11 種植裸根樹木根系必須舒展,剪去劈裂斷根,剪口一定要平滑。有條件的可施入生根劑。種植土球樹木時,應將土球放穩(wěn),隨后拆包取出包裝物,如土球松散,腰繩以下部分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則應解開取出。
11.3.12 種植時的回填土,應種植土加腐植土混合使用,其比例為7:3。肥土必須充分腐熟,混合均勻。
11.3.13 種植的深淺應與原土痕平,常綠樹應略高于地面5 cm左右,種植時要栽正扶直。
11.3.14 大樹移植后,必須設立牢固支撐,分層夯實,防止樹身搖動。
11.3.15 大樹移植后,兩年內應配備專職技術人員做好修剪、抹芽、噴霧、葉面施肥、澆水、排水、設置風障、搭蔭棚、包裹樹干、防寒和病蟲害防治等一系列養(yǎng)護管理工作,在確認大樹成活后,方可進入正常養(yǎng)護管理。
11.3.16 大樹移植應建立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實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記錄、圖紙、照片或錄像資料、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和驗收資料等。記錄表內容應符合表7的規(guī)定。
表7 大樹移植記錄表
原栽地點 | 移植地點 | 胸徑 | 移植日期 | ||||
施工單位 | 樹種 | 高度 | 施工負責人員 | ||||
技術措施 |
年 月 日填表
12 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
12.1 根據(jù)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的使用功能、立地條件的不同及經(jīng)濟實力等因素,因地制宜選用不同草種和草本地被植物,種類應多樣化。
12.2 草坪建植可選擇播種、分栽、鋪砌草塊、草卷等方法;草本地被建植可選擇播種和分栽的方法。
12.3 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2.3.1 暖季型草坪播種宜在5月~6月;冷季型草坪播種宜在3月~4月或8月~9月;二月蘭播種宜在4~5月或8~9月;嶗峪苔草播種宜在4月~5月;白三葉播種宜在4月~5月或8月~9月。
12.3.2 選擇優(yōu)良合格種籽,播種前應做發(fā)芽試驗和催芽處理,確定合理的播種量。
12.3.3 播種時,先把土地整平,大面積草坪應留0.3 %~0.5 %的坡度,再將表土疏松,鎮(zhèn)壓后播種,然后耙平,使種子和土壤混合,再過磙壓實。
12.3.4 播種后應及時噴水,水點宜細密均勻,浸透土層8 cm ~10 cm,保持濕度。
12.3.5 坡地和大面積草坪建植可采用噴播法。
12.3.6 草坪混播草種組合應符合性狀互補的原則,重點依據(jù)成坪速度、生長速度、抗病性、耐蔭性、綠色期等指標進行組合。不同草種或草種間不同品種可以混播。
12.4 分株種植:種子繁殖較困難的草種或匍匐莖、根狀莖較發(fā)達的種類用此方法,北京地區(qū)常用此法栽植的有野牛草、大羊胡子、小羊胡子、白三葉、麥冬、嶗峪苔草等。
12.4.1 分栽時期:暖季型草宜在5月~6月,冷季型草宜在4月~9月,白三葉、麥冬、嶗峪苔草宜在4月~9月。
12.4.2 分栽密度:野牛草15~20cm×15~20cm穴栽;羊胡子草(12~15) cm×(12~15) cm穴栽;結縷草15 cm行距條栽;草地早熟禾10 cm×10 cm穴栽;匐匍翦股穎20 cm×20 cm穴栽;白三葉10 cm×10 cm穴栽;麥冬10 cm×10 cm穴栽;嶗峪苔草10 cm×10 cm穴栽。每穴或每條的草量視草源及達到全面覆蓋日期的長短而定。
12.5 鋪設草塊、草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2.5.1 選擇無雜草、覆蓋度95 %以上,草色純正,生長勢好的草源。
12.5.2 掘草塊、草卷前應適量澆水,待滲透后掘取。掘取草塊、草卷應邊緣整齊、厚度一致,緊密不散。
12.5.3 草塊、草卷運輸時應用墊層相隔,分層放置,運輸和裝卸時,應防止破碎。運輸時不宜堆放,以草葉挺拔鮮綠為準。
12.5.4 鋪設草塊、草卷應周邊平直整齊,高度一致,必須與其下的土壤密接,互相銜接不留縫。鋪設后需碾壓、拍打、踏實,并及時澆水,保持土壤濕潤直至新葉開始生長。
13 花卉種植
13.1 總則
地栽花卉應根據(jù)北京地區(qū)的氣候特點、使用功能、立地條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的選擇色澤鮮艷、花冠整齊、花量大、花期較長、低矮健壯、適應性強、管理較粗放、病蟲害較少的種類。
13.2 種植要求
13.2.1 地栽花卉應按照設計圖定點放線,在地面準確劃出位置、輪廓線。面積較大的花壇,可用方格線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13.2.2 栽種帶花的一、二年生花卉、球根和宿根花卉應使用容器苗。當氣溫高于25℃時,應避開中午高溫時間,宜在傍晚栽植。
13.2.3 裸根苗應隨起苗隨種植;帶土球苗,應提前在圃地灌水滲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13.2.4 種植花苗的株行距,應按植株高低、分蘗多少、冠叢大小決定,以成苗后覆蓋住地面為宜。
13.2.5 種植深度應為原種植深度,不得損傷莖葉,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莖花卉種植深度宜為球莖的1~2倍。塊根、塊莖、根莖類可覆土3cm。
13.2.6 水生花卉應根據(jù)不同種類習性進行種植。為適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種植槽或將缸盆架設水中,種植時根部應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主要水生花卉最適水深,應符合表8規(guī)定。
表8 水生花卉最適深度
類別 | 代表種類 | 最適水深(cm) |
備注 | |
沿生類 | 菖蒲、千屈菜 | 0.5~10 | 千屈菜可盆栽 | |
挺水類 | 荷、寬葉香蒲 | 100以內 | ||
浮水類 | 芡實、睡蓮 | 50~300 | 睡蓮可水中盆栽 | |
漂浮類 | 浮萍、風眼蓮 | 浮于水面 | 根不生于泥土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