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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奇峰vs湯國華:誰給古建保護買單?

admin 2004-02-23 來源:景觀中國網(wǎng)
對于如何解決沙面的種種危機,來自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的總規(guī)劃師袁奇峰和廣州大學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副教授湯國華持完全不同的觀點,他們的分歧或許正可以代表古建筑保護
對于如何解決沙面的種種危機,來自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的總規(guī)劃師袁奇峰和廣州大學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副教授湯國華持完全不同的觀點,他們的分歧或許正可以代表古建筑保護方面流行的兩種傾向。   [B]爭論1:是文保單位還是歷史文化保護區(qū) [/B]   湯國華:沙面是“文物保護單位”,這是國家定下來的,也是經(jīng)過專家討論的。文物保護單位是有《文物保護法》約束的,不能改變歷史建筑的原狀,要內(nèi)外都保護。   建設部和廣州市名城辦公室又將沙面定為“歷史文化保護區(qū)”,這其實容易造成混淆,因為歷史文化保護區(qū)可以不受《文物保護法》約束,可以進行建筑內(nèi)部的改造,只保持建筑外立面。   如果連定位都搞不清楚,保護措施也就搞不清楚了。   袁奇峰:從學理上講,沙面毫無疑問是“歷史文化保護區(qū)”。沙面的價值在于它是一個群體,應該強調(diào)群體的概念,所以首先要把整個環(huán)境保護起來,把建筑物那層皮先保護起來。《文物保護法》所指的“文物保護單位”大多是單體建筑,或功能相對單一的建筑群,沒有“保護區(qū)”概念,也缺乏針對建筑群體保護的辦法。所以,沙面建筑群升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后,保護工作反而更困難了。   沙面是文物單位,也是一個生機勃勃的社區(qū),有近六千居民、八十多家單位。文物部門簡單將保護單體建筑的政策、法規(guī)應用在這里,一味采用靜態(tài)控制建設的方法,并不是積極有效的保護。保護資金不足,又不讓人動,居民就容易反感,有些單位還會采取放任的態(tài)度———等它倒了建新的。像沙面北街43號,里面全爛了,就外墻刷了一下。   [B]爭論2:古建內(nèi)部能不能現(xiàn)代化 [/B]   袁奇峰:如果說建一棟新的建筑只要2000元,保護一棟建筑一萬元可能都保不下來。以現(xiàn)有的資金,不可能對每一棟古建筑都進行這樣的保護。沙面也不是每一幢建筑都真正達到了國家級文物的水準。   比較現(xiàn)實的做法是對沙面的建筑進行分類,一些精品建筑,是教堂、紅樓這些,要嚴格保護其外觀和內(nèi)部結構。有些建筑的價值可能只是體現(xiàn)在建筑風貌上,更強調(diào)環(huán)境的意義而不是個體的建筑,就可以只保留立面,有些四個立面都保留,有些保留兩個,有些一個立面就行了,對內(nèi)部進行現(xiàn)代化改造。而另外一些建筑外表在所在的區(qū)域內(nèi)也比較普通,建筑質量也不好,應該可以加以改建。   沙面這些建筑很多都有上百年的歷史了。作為建筑都有一定的年限,光強調(diào)文物價值是沒用的,如果建筑結構不安全,只保護其外立面,而不對建筑結構進行更新和加強,保護的盛名之下,實質是對文物安全的冒險!   湯國華:文物建筑必須保持建筑的歷史原狀,才能確保歷史信息原汁原味地傳遞給我們的后代。沙面建筑的保護應該受《文物保護法》的約束,不能隨便對建筑內(nèi)部進行現(xiàn)代化。   [B]爭論3:沙面可以有現(xiàn)代建筑嗎? [/B]   湯國華:我認為除了白天鵝賓館,后來興建的建筑都應該拆除。國際上的文物保護都是對一個歷史環(huán)境的保護,不應該只是保護幾棟孤零零的樓房。何況,現(xiàn)在廣州已經(jīng)是“大廣州”,不是“小廣州”了,沙面對于廣州來講不過是一小塊地,為什么不把它好好保護起來呢?   袁奇峰:把新建筑全部拆了是不可能的,其實有新舊對比也挺好,外國很多城市都是這種做法。比如羅馬,現(xiàn)代玻璃幕墻、鋼建筑和古跡共存。華南地區(qū)在這方面做得最好的是澳門。澳門的建筑和整個城市融合得很好,他們將許多歷史建筑的內(nèi)部現(xiàn)代化,僅保留其外部原貌。如澳門旅游局,從外面看它是一座三層樓房,進到里面卻是五層,而且非?,F(xiàn)代化,但它的外觀沒有絲毫改變,仍然與周圍的建筑風格和諧一致。還有另一座大樓,是將一座舊建筑的一堵墻融進了現(xiàn)代化建筑里,這也是一種保護方法。   但一定不能造假古董。現(xiàn)在流行的一種做法就是對現(xiàn)代建筑按古建進行包裝,造成一批“如假包換”的假古董。假的東西建起來,真的東西也不值錢了。以后人們會說,沙面也有假古董。   [B]爭論4:誰來為沙面古建保護買單 [/B]   袁奇峰:像沙面這樣的歷史文化保護區(qū),在保護方法和思路上肯定要有所突破?,F(xiàn)階段的保護往往超出地方政府的財力,所以經(jīng)濟問題是保護和利用中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一定要靠良性的、社會能接受的“投入-產(chǎn)出”正常的機制來保證。   湯國華:對于文物而言,保護和搶救應是第一位。沙面保護要注重的是社會效益而不是經(jīng)濟效益。看中經(jīng)濟效益,難免會對沙面的歷史建筑造成破壞,這些都有前車之鑒了。當年沙面租給香港國土資源公司,該公司進去前口口聲聲要保護,但是畢竟是一個房地產(chǎn)公司,一進去就把首層的房間全部打通,把壁爐全部拆除,后來還欠了租金就走了。南街48號也是,租給了一家材料公司,結果三層樓的樓板都打穿。南街18號里面那些伊斯蘭教的裝飾都被拆除,壁爐、門窗也被換掉,樓梯被改動,外廊被封了窗,連外面的圍墻也被拆除了。還有南街22號,原來是中法實業(yè)銀行,里面的木地板被換成現(xiàn)代的木地板,壁爐被噴了石面,地下室金庫的鑄鐵閘門被焊槍割斷,不知所蹤。這些都是破壞性的利用!   袁奇峰:歷史建筑必須注入新的功能和活力,才能留存下去。如果能夠把沙面激活,把一些壁爐拆了,把一些墻打通了也是在所不惜的。關鍵是要把沙面這個環(huán)境保護下來,把建筑物的軀殼保護下來。沒有這個軀殼,歷史信息就失去了最基本的載體。   湯國華:歷史建筑是不可再生的,不應該為了眼前的小利,而無視長遠的效益,這對國家、對民族、對后人都是不負責任的一種態(tài)度。如果沙面能夠成為大家都感到自豪的地方,使大家都熱愛這片土地,就已經(jīng)是很大的效益了。   袁奇峰:沙面保護需要一個持續(xù)投入的過程,這需要錢。但是,目前政府難以保證投入足夠的保護資金,使用單位又沒有投入的積極性。如果不解決資金問題,如何有效保護沙面?政府必須充分利用沙面的區(qū)位優(yōu)勢,通過制定政策,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結合文化資產(chǎn)的整體開發(fā)經(jīng)營,發(fā)掘和善用優(yōu)秀近代建筑的使用價值,力爭在保護中獲得應有的效益,并將收入用回本地區(qū)的保護。   湯國華:我認為應該提高沙面的租金,把一些素質不高的單位清除出去,讓保護意識較強的單位進駐。從政府、使用者到游客,全民都需要提高文物保護意識。除了國家、地方和使用者加大投入外,最好是民間也能夠發(fā)起成立一個“文物保護基金”?!斎?,我的想法可能比較理想化。但是肯定要先有理想,然后才能在現(xiàn)實和理想之間找到一種大家都能夠接受的狀態(tài)。   袁奇峰:沙面的建筑都有上百年歷史了,一個小小的五級地震沙面可能就沒了。沙面的防洪不好,泡幾年也泡倒了。太過理想主義,反而會害了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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