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場館賽后利用應突出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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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來源:景觀中國網(wǎng)
幾乎每次奧運會結(jié)束后,主辦方都要為大量體育場館的運營傷透腦筋,一些主辦城市甚至因此背負上沉重的經(jīng)濟負擔。(見8月24日《科技日報》) 北京奧運場館賽后的利用問題,擺
幾乎每次奧運會結(jié)束后,主辦方都要為大量體育場館的運營傷透腦筋,一些主辦城市甚至因此背負上沉重的經(jīng)濟負擔。(見8月24日《科技日報》)
北京奧運場館賽后的利用問題,擺在了我們面前。此前,網(wǎng)友熱議將8月8日設立為體育節(jié)的話題,可體育節(jié)不能是空中樓閣,鼓勵群眾更多地參與體育健身活動,首先要有一定的體育場館和設施。然而,我們的人均體育場地面積有多少呢?
無需和歐美體育大國作比較,從本屆奧運會上江蘇南通籍運動員的輝煌成績就可足以說明一切。黃旭、陳若琳和仲滿3位南通籍運動員連贏4金,就與南通市肥沃的群眾體育土壤密切相關。南通市體育局官員介紹的“要求村里至少有1個籃球場,2個乒乓球臺。鄉(xiāng)鎮(zhèn)要求至少室外有3個場地包括籃球、羽毛球和乒乓球,室內(nèi)要求有200平方米的健身房”,應該很有說服力。
有一點很欣慰的是,北京的奧運場館在規(guī)劃設計之初,就考慮了賽后利用的問題,一是在北京的不少大學校園新建了部分場館,賽后可以成為高校體育文化活動中心;二把一部分場館建設在體育設施相對缺乏的大型社區(qū),也解決了社區(qū)體育設施不足的問題。
要讓這些奧運場館成為市民休閑健身的好去處,必須摒棄一味追求產(chǎn)業(yè)化和高利潤的指導思想,突出公益性和服務性。否則,將群眾擋在門外的體育場館和設施,只能是一座座冰冷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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