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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違最短只需25個工作日

admin 2010-07-26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一處已建成的違法建設,從限期拆除決定到拆除違建時間將縮短為25個工作日。日前,北京市法制辦公布《北京市查處違法建設若干規(guī)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征求相關意見。
  一處已建成的違法建設,從限期拆除決定到拆除違建時間將縮短為25個工作日。日前,北京市法制辦公布《北京市查處違法建設若干規(guī)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征求相關意見。

  草案統(tǒng)一了全市違法建設的認定標準,進一步明晰了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分工,對違法建設認定、查處、政府相關部門和市政公用服務單位配合查處職責等問題做了規(guī)定。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明確規(guī)定了違建責令停止建設、處理、強拆的工作程序。

  草案規(guī)定,已經建成的違法建設工程,相關部門要及時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等。此后,當事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一般為15日)自行拆除完畢并清理好現(xiàn)場。如到期未拆除,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機關應在違法建設拆除期限屆滿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違法建設限期拆除決定及逾期未拆除的情況函告違法建設所在地的區(qū)、縣人民政府,由區(qū)、縣人民政府責成區(qū)、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機關等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除。按照此規(guī)定,拆除一處已經建成的違建理論上可以縮短到25個工作日。

  今年6月,北京市政府下發(fā)了《關于建立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聯(lián)動工作機制的意見》,意見中規(guī)定強拆違建不再經由法院裁決執(zhí)行,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方法督促拆除,這些規(guī)定在本草案中均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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