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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不可大拆大建

admin 2006-03-23 來源:景觀中國網
  2006年兩會,“新農村建設”五個字熱得發(fā)燙,因為熱得發(fā)燙,所以令人憂惶。就連“建設新農村”的首倡者、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也對記者表示,現在最擔心的就是讓
  2006年兩會,“新農村建設”五個字熱得發(fā)燙,因為熱得發(fā)燙,所以令人憂惶。就連“建設新農村”的首倡者、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也對記者表示,現在最擔心的就是讓農民拆房子、蓋新房。“可能有些人認為建設新農村就是蓋新房子,這個理解是不正確的,需要避免?!绷忠惴蛘f,在規(guī)劃新村的過程中,不要亂拆農民的房子。農民的房子是私有品,新農村建設是公共用品的建設,不應該將私有品充公。 

  在有關農民的民主權利、基本財產產權等的制度根基不牢的情況下,“建設新農村”一旦成為口號,距離運動式的“逼農致富”和大拆大建就幾乎只隔著一層窗戶紙了!更何況在“建設新農村”冠冕堂皇的口號下,鄉(xiāng)村干部乃至地方官員都有巨大的“政績”利益和經濟利益在其中。事實上,我很害怕“新農村”這個提法,所謂新,是相對于舊而言的,何謂新舊?最直觀的當然就莫過于道路更寬敞、民居更新潮這些表面現象。許多農村在規(guī)劃新村的過程中,鄉(xiāng)村通過轉讓地基的所得,遠遠高于這片土地上的承包者所得。比如我家鄉(xiāng)的小鎮(zhèn)上,政府規(guī)劃出宅基地后,宅基地的獲得者向原有土地的承包人付的轉讓費是每平方米50元,但向鄉(xiāng)村兩級政府購買這邊宅基地的價格卻是在此之外另付300元每平米,高的地方通過競標達到每平米1400余元!這僅僅是直接從農民建房身上獲得的收益,征地后轉手賣給開發(fā)商所能獲得的利益更遠在其上。 

  一些地方“建設新農村”的雄心很大。雄心越大,越令人擔憂。比如某媒體報道,某地方提出了鎮(zhèn)村布局的新規(guī)劃,計劃將目前全省20萬個自然村縮減至幾萬余個。理由是自然村規(guī)模小,居住分散,造成土地浪費,也不利于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huán)境建設。根據規(guī)劃,新農村居住示范點工程,按每個村莊約100戶的要求進行建設。雖然這個規(guī)劃沒有時間表,但無疑令人擔憂的是,被如此“新農村建設”的農民,他們今后的生產和生活會不會成本更高不堪重負(比如離耕種的土地更遠)、幸福感成就感更低? 

  既然新農村建設不是大拆大建、不是征地運動,那它究竟應該是什么?中央明確指出,新農村建設包括“生產發(fā)展、生活寬裕、鄉(xiāng)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五個方面,并要求“以人為本,從農民最希望、最迫切要求解決的那些生產生活中現實問題入手”。因此,要全面理解新農村建設,切不可以我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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